医学院2020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关于做好2020‘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选拔。

二、选拔对象2017级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2018级护理学专业、药学专业和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本科生。

二、选拔名额:不超过30

三、选拔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 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 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 具备下列情况者,给予以下奖励:

1、凡在《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19〕41号)中认定的A、B类赛事中获一、二、三等奖者(限前三名),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加0.3分、0.2分和0.1分;凡在上述管理办法认定的C类赛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限前三名),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加0.2分、0.1分和0.05分。【如同类赛事多次获奖,只认定最高奖项】

2、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平均学分绩点加0.3分/篇;公开发表期刊论文被SCI、SSCI等收录,第一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加0.5分/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武汉科技大学】

3、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第一发明单位/设计单位获得专利授权(仅限第一负责人),获得发明专利平均学分绩点加0.3分;获得其他专利平均学分绩点加0.1分。【每人限报1项】

4、立项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者,排名第一者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加0.3分、0.2分、0.1分,排名第二者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加0.2分、0.1分、0.05分,排名第三及以后不加分。

备注:

1、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为准,论文必须见刊;

2、加分项目必须提供支撑材料原件,经学院审核后才予以认定;

3、奖励加分总额最高不超过0.5分,如有多余奖励分,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四、选拔时间安排:

序号

       

截止日期

1

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制定“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报教务处备案

1029

2

学生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并交年级辅导员,同时提交支撑材料

112

3

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期3

11月5

3

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11月10

五、医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白  吴清明

    员:范光泉     朱长才  段昌伟     扬刘亚昆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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