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学单位:
期末考试即将临近,为严格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树立优良考风,促进学风建设,现就加强学院考务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管理
学院成立考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暨考场巡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清明、孔波
副组长:陈勇、王永辉
成 员:袁修学、张玲、程甦、江珍玉、付生泉、谭凯、古建中、孔令浩、黄荡、周霆、邱红阳、胡适
二、做好考前准备
1、各教研室要严格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条例》(武科大教[2007]47号)有关规定命题,并按《命题质量评价表》由高职称教师进行审核。
2、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试卷付印、领取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尤其是学生)。
3、任课教师在考前不得划定复习范围,不得透露试题,命题不得出指定复习资料的原题。
4、各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宣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考纪,诚信考试。
三、严格监考纪律
1、不得安排本院在编职工以外的人员参加监考工作,监考工作为学院常规教学工作,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未经学院教务办同意,不得随意变更监考人员。
2、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要求学生按学号对号入座进行考试。考前对学生宣讲考场规则,要求学生将手机关闭并随非考试用品统一集中在讲台附近(详见考场情况登记表中的监考须知)。
3、监考人员要仔细检查学生相关证件,严防替考,重修学生要在监考人员监督下逐一签到。
4、监考人员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阅读书刊杂志、讲话、听音乐等,不得背对学生、无故离开考场,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对监考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变更监考人员而未经学院教务办同意者,由原监考教师承担事故责任)。
5、对于有违纪苗头的考生,监考人员要及时警告并预防其发展。对于考试违纪舞弊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取证并报学院教务办或直接电话联系学校教务处进行处理,联系电话:黄家湖校区027-68893274,青山校区027-68862269。
四、加强考试巡视
1、巡视时间为开考前15分钟至考试结束,巡视人员主要为院领导和各系主任。(逢主干课程考试,必须安排一名院领导和系主任进行巡视)
2、考场巡视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试卷是否备齐到位等情况。对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视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
3、在考试开始后,巡视员应着重帮助解决考试中遇到的问题,并巡视考场纪律。如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考试管理部门和监考人员所在单位取得联系。
4、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巡视员应着重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
5、巡考人员对巡视的考场,要认真填写《考场巡视记录表》并交教务办。
五、及时阅卷和成绩登录
1、各教研室要严格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条例》(武科大教[2007]47号)有关规定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并按《阅卷质量评价表》进行复查。
2、阅卷教师要认真负责,评分要科学合理,确保公平、公正。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可适当提高,但应有合理依据,避免出现大量高分或满分。试卷分析要客观实际,不应流于形式。
3、登分时应加强检查,防止漏登、错登,核对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
4、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单在第二学期开学后3周内交教务办。【注:本学期成绩登陆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晚上12点整,7月11日上午公布未登录名单】
5、各课程“课程档案”和“试卷档案”应按照医学院最新要求,在下学期第二周前完成。
六、补考
1、专业课补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第一周。
2、自2012级后,必修课、选修课均安排一次补考(实践课不安排补考),重修、旷考和舞弊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
3、补考成绩只记卷面成绩,不计平时成绩。自2013级后,补考及格,按60分登陆成绩(缓考按正常成绩登录)。
医学院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