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21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11-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关于做好2021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选拔。

二、选拔对象2018级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2019级护理学专业、药学专业和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本科生。

二、选拔名额:不超过30

三、选拔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 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 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 具备下列情况者,给予以下奖励:

1、凡在《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21〕39号)中认定的A、B类赛事中获一、二、三等奖者(限前三名),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加0.3分、0.2分和0.1分;凡在上述管理办法认定的CD类赛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限前三名),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加0.1分、0.05分和0.02分。

【注1、同类赛事多次获奖,只认定最高奖项;2、每项赛事前三名分别获得该项最高加分的3/32/31/3,或由项目指导教师对该项总加分进行分解并报学院拔尖人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平均学分绩点加0.3分/篇;公开发表期刊论文被SCI、SSCI等收录,二区及以上论文第一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加0.5分/篇,三区及以下论文第一作者平均学分绩点加0.35分/篇

3、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第一发明单位/设计单位获得专利授权(仅限第一负责人),获得发明专利平均学分绩点加0.3分;获得其他专利平均学分绩点加0.1分。【注:每人限报1项】

4、成功立项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者,排名第一者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加0.3分、0.2分、0.1分,排名第二者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加0.2分、0.1分、0.05分,排名第三及以后不加分。

备注:

1、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为准,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武汉科技大学,论文必须见刊才认定有效;

2、加分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供支撑材料原件,由医学院成立“推免材料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3、奖励加分总额最高不超过0.5分,如有多余奖励分,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4、凡选拔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需同时进入教师科研团队,开展早期科研培训工作。学生可自行联系导师,如未联系则由学院统一安排。

四、选拔时间安排:

序号

       

截止日期

1

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制定“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报教务处备案

111

2

学生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并交年级辅导员,同时提交支撑材料

113

3

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期3

11月8

3

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11月10

五、医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白  吴清明

    员:范光泉     朱长才  段昌伟   刘亚昆 崔胜男   

 

                                                         

2021111

 

上一条: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汇总表 下一条:实习经费公示表20211101

关闭